宁夏法院两年签发2000余份律师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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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跨省取证不再难
调查令“挖”线索
“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节省了案件的调查取证时间,加快了案件的审理进程。”日前,某银行与夏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原告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审理的某银行与夏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夏某作为借款人之一,尚欠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300余万元。然而案件尚未开庭,夏某却意外死亡。因法院无法直接与夏某的继承人取得联系,其继承人是否明确表示继受夏某的相关权利及义务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经查询得知,夏某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市北辰区,承办法官短期无法前往天津调取夏某的近亲属信息,遂向本案原告代理人签发了律师调查令。原告代理律师持调查令远赴天津北辰区公安分局普东派出所,调取到了夏某的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户籍身份信息。据了解,2017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在全区法院积极探索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规定当事人需要向案外人调查收集证据的,经诉讼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律师调查令,由诉讼代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证据。自该《意见》下发以来,宁夏各级法院共收到律师调查令申请2027份,签发律师调查令2019份,签发率为99.61%。其中,基层人民法院共发出1854份,占比91.83%;调查单位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有1555份,占比77.02%,律师调查令的试行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据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负责人介绍,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以来,仅该院民二庭在今年就签发律师调查令27份。已签发的律师调查令中,主要以调查书证为主,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庭审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疫报告、公证书、合同书、不动产登记信息、税务抵扣信息等。
编辑:王锐 审核: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