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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网友因南康一老板拖欠自己和同事一年的工资没发,投诉到了“问政赣州”平台,要求政府处理,现在经政府调查已经得到了处理,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网友投诉留言:
我是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一年的学生,去年九月和同学来到南康在江西省地矿测绘院做棚改征地工作,老板陈某以项目款未到账拖我一年工资共计22150元。
南康区政府办 回复:
关于“问政赣州”平台网友投诉事项答复意见书网友同志:2019年9月30日,你在“问政赣州”平台投诉事项我局已收悉。我局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受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处理,现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进行答复:一、你主要反映的事项、要求和理由反映江西地矿测绘院南康区征地拆迁测绘项目负责人陈某平拖欠你和同事王某生工资,要求政府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我局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获悉南康区预征收征地拆迁测绘项目业主单位为南康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中标单位为江西省地矿测绘院,江西省地矿测绘院南康区测绘项目负责人为陈某平,你在该项目上班至2019年9月30日。我局于2019年10月8日依法向江西省地矿测绘院南康区预征收征地拆迁测绘项目负责人陈某平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康人社监询字〔2019〕201号),召集你和该项目分包人曾某欣至我单位进行了调处。经调处,曾某欣现场核算了你和同事王某生两人工资,总计25140元,因工程款近期将结算,其书面承诺于2019年11月20日前全部结清你们工资,双方均同意遵照该协议执行。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依法向江西省地矿测绘院南康区预征收征地拆迁测绘项目负责人陈某平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康人社监令字〔2019〕201号),责令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你们工资一次性支付到位。我局将继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办理意见书次日起30日内向南康区人民政府或南康区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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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政赣州
编辑:南康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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