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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小课堂|听我的,千万不要拖欠物业费!

阅读量:3615299 2019-10-20


物业与业主间的关系的和谐与否,物业费在这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些业主觉得,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于是拖欠、拒交物业费。
事实上,拖欠物业费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被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拘留的后果,严重时甚至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因此,“道路千万条,信用第一条”,业主们千万不要拖欠物业费!

案例警示
半年前吴某收到法院传票,小区物业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将其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吴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原来,吴某因为不满小区物业的服务,已经三年多没有交纳物业费了。法庭上,吴某辩称原告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服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差,却未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令被告不满意的地方,但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公共服务合同,对于服务是否存在缺陷的判断不应以个别业主的感受为标准,一般情况下的服务瑕疵不能成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理由。
被告吴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违背的具体合同条款,最后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请,判决被告吴某支付拖欠物业费和违约金共计15000余元,又因抗拒执行、拒不申报财产被罚款1000元。
欠缴物业费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成都一位业主却因此“摊上大事儿”了!
这位业主自收房起就没有交纳物管费,5年来已欠下55188.8元。当他再一次收到物业催告函时,需缴纳的费用除了5万余元的物管费,赫然还有55万余元“滞纳金”!原来,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中,规定了“如果业主不按规定交纳费用,物管方有权要求业主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滞纳金。”累计至今,该业主应缴纳滞纳金已达554647.44元!
刘某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小区业主,自2011年入住后,刘某按照标准缴纳了2011年至2013年12月及2016年1月至今的物业费,拒绝缴纳2014年和2015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今年7月将刘某诉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
庭审中,刘某认为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过高,同时认为屋顶漏水,物业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服务不到位。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拖欠物业费的情况确实存在,物业公司也确实提供了物业服务,刘某已经缴纳的物业费,应视为对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的认可。屋顶漏水不在物业管理范畴内,业主以此拒交物业费,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刘某支付物业公司物业费1.2万余元。
拒缴物业费,后果严重!
其实,很多业主长年欠缴物业费,大多是为了表达不满,却往往不知道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后果一:支付违约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

后果二:法院强制执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也对此有进一步的说明:经书面催缴,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业主没有缴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未果后,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果三:司法拘留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后果四:列入失信名单
物业费是对高品质生活的保证,但若是恶意拖欠物业费,不仅生活品质得不到保证,甚至被诉之于庭者,法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更多应知法律法规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力不履行义务。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基金;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
物业知识小贴士
拒交物业费的不正当理由: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拒交物业费。
3、邻居出租房屋,担心安全问题,拒交物业费。
4、邻居违建,拒交物业费。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影响正常生活,拒交物业费。
6、小区地面车位不够,拒交物业费。
7、配套设施不完善,拒交物业费。
8、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等,拒交物业费。
9、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拒交物业费。
10、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不满意,拒交物业费。
······
物业费不包括什么?
1、物业费不包括住宅内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也就是业主家里比如电灯坏了、家中电路坏了、家里暖气不热、水笼头坏了等,物业是可以不提供服务的,提供的话,对此服务可以收费。
2、物业费不包括因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比如漏水、渗水、裂缝等。但此问题有义务替业主向开发商反映。保修内由开发商负责处理,出了保用维修基金。
3、物业费还不包括公共区域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及重大部件更换费用,此费用也是维修基金解决。
4、很多人认为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啥都管才对。其实物业服务仅针对公共区域,以服务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或环境,为业主的生活环境提供保障。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业主对物业费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在这里,成都忠信物业温馨提示:按时交纳物业费,既是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又是维护自己的品质生活,同时还是提升自己房屋价值的保障。
希望更多的业主给予物业理解、支持,让我们一起,共筑和谐、美好的家园。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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