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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医院伪造病历,两名直接负责人被处罚!

阅读量:3612214 2019-10-20




14日,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情况公示。其中,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两名工作人员因伪造病历被处罚。公示信息显示,针对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伪造病历一案,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给予直接责任人原某某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冷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暂停直接责任人原某某执业9个月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冷某某6个月的执业活动。
来 源丨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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