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设工程纠纷-四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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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0
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对合同效力的审查,不再要求四证齐全,只需审查是否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但因发包人原因故意造成而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