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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文章内容来源,来自(云南省纪委监委)
【???法学界名人观察评论,?名人正能量正义人士。? ? ? ? ?】 ?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早明光简历
早明光,男,1965年9月生,汉族,云南保山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到1997年11月,历任保山地区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正科级侦查员、龙陵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11月至到2001年7月,任保山地区保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腾冲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4月至担2010年5月,任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0年5月至到2017年12月,任曲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12月至今,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早明光丧失理想信念,党的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形式主义,给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大肆收受商人老板、下属礼品礼金。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
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职务晋升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早明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早明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安民。
全面从严治警,全面长治久安。
(云南省纪委监委)
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安民。
无论在职退休,只要违纪违法。
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查处。
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责任。
不怕得罪于人,敢于面对挑战。
履行职责责职,履行职责义务。
坚决一查到底,造福党国人民!
人民有国家,国家有人民。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理想。
国家有富强,人民有幸福。
国家有力量,人民有希望!
反腐倡廉,有腐必反。
全民反腐。人人有责!
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反腐倡廉,不是空话。真实实干,党政建设。清风正纪。党纪国法,秉公执法。执纪执法,为民服务。违纪违法,为民除害。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加油]】“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梦想。”“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每一个美丽心灵都是正能量正义阳光,每一个反腐志士都是整蛊专家!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安民!全面小康和谐社会!中国全面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中国国家国泰民安!造福中国人类人民!
反腐除恶,民心所向。正风肃纪,风清气正。打虎又灭蝇,中国必将越来越清廉。向手握正义之剑,“斩妖除魔”的纪委致敬!为你们???!!!
秉持严肃,准确、及时、权威特色,公信力特色,聚焦廉政建设和反腐任务。发挥新媒体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作用,架起与人民群众沟通桥梁。
对各类腐败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举报曝光腐败分子,曝光贪腐腐败分子。支持实名制举报贪腐曝光,支持国家党中央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全国各地人民群众!全民反腐,人人有责!
反腐不只中华民族长期不懈工作,更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热爱伟大中国!法治中国,中国法治。法制社会,社会法制。忠心党国,忠心报国。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忠诚党国人民!为国为民,利国利民。造福党国,造福人民!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打伞破网、破网打伞”“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扫黑除恶综结合反腐败,拍苍蝇打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