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云南农垦蔬菜有限公司经理罗惠昆、副经理冯鑫等三人将一面印着“破案神速、企业卫士”的大红锦旗送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手里,感谢经侦大队民警侦破案件,并远赴广东抓获犯罪嫌疑人。
(云南省农垦集团蔬菜有限公司到公安局送锦旗)
2018年7月24日上午10时许,云南农垦蔬菜有限公司陆良县青山工业园区绿某源冷库负责人罗惠昆等人到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冷库聘用的采购人员洪某武利用其担任公司蔬菜采购员的职务便利,套取、收取公司预付款上百万元,给公司和客户造成巨大损失。
受案后,经侦大队将其立为职务侵占案侦查,案发后,发现嫌疑人一直在逃,随即将其列为上网追逃人员,经办案民警经过网上研判,采取多种侦查方式,通过30余次的电话法律宣传和敦促,嫌疑人迫于法律的威慑,于2019年8月10日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日被宣布执行刑事拘留;2019年8月13日被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陆良县看守所。
经依法侦查查明:自2018年4月以来,云南农垦蔬菜有限公司陆良县青山工业园区绿某源冷库聘用的采购人员洪某武(男,汉族,34岁,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湾村人),利用其担任公司蔬菜采购员的职务便利,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编造虚假订单套取公司款项、收取公司预付款未上缴等方式,累计将公司款项110余万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债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洪某武以为公司采购为名,采取收菜不入库、多收少入的方法,将公司的菜款套出而不如数支付给9户农户,致使实际交易蔬菜的农户集结到公司要账“讨说法”、起诉公司赔付菜款等不良情形,给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犯罪嫌疑人洪某武涉嫌职务侵占案侦查终结。
案件成功侦办了,也为公司揭开了“蒙冤受屈”的迷雾!洪某武涉嫌职务侵占案的背后,办案民警付出了大量的艰辛和汗水,从到广东带回人的过程中,办案民警三天只睡了一晚上的觉。
来源:陆良警方